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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简介
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(简称县公共资源交管办),是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管理委员会的常设机构,与宁海县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合署办公,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。县公共资源交管办承担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,承担对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指导、协调、监督、管理和考核职能
一、主要职能
(一)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。制订我县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和管理制度,起草或督促有关部门起草工程建设项目(建设、交通、水利)招投标、经营性土地出让、国有产权交易、政府采购的办法和实施细则,对有关部门起草的相关政策和规定提出修改意见,并依法公布;
(二)对工程建设项目(建设、交通、水利)招投标、经营性土地出让、国有资产产权交易、政府采购等交易活动进行监督;
(三)对各行政、事业单位及有关企业贯彻执行工程建设项目(建设、交通、水利)招投标、经营性土地出让、国有资产产权交易、政府采购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进行监督;
(四)依法受理对工程建设项目(建设、交通、水利)招投标、经营性土地出让、国有产权产易、政府采购等交易工作的投诉,协同有关部门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检查,并对发现的问题责令纠正、通报批评或移送有关职能部门处理;
(五)组织对公共资源交易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;
(六)负责交易活动中企业和执业资格人员的不良行为纪录,按照规定及时通报或向社会公布;
(七)建立和管理招投标各类评标专家库;
(八)管理、指导、监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各项交易工作,负责乡镇(街道)分中心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;
(九)根据工作需要,召集相关单位人员协调处理招投标工作中出现的问题;
(十)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二、内设科室设置
根据上述职责,县公共资源交管办内设3个职能科室。
(一)法规科
负责起草或督促有关部门起草建设工程、经营性土地、产权交易、政府采购的办法和实施细则;负责受理建设工程、经营性土地出让、国有资产产权交易、政府采购等交易工作的投诉;负责对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;负责协同有关部门查处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。
(二)监管一科
负责对工程建设项目(建设、交通、水利)招投标活动的管理、协调、监督和检查;负责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乡镇(街道)分中心的业务指导和监督。
(三)监管二科
负责对经营性土地出让、国有资产产权交易、政府采购等交易活动的管理、协调、监督和检查。负责建立和管理评标专家库,组织评标专家的教育培训和抽取,负责评标专家评标过程中的监督记录考核。
三、其他事项
(一)具体地址: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(县交警大队西侧),5至7层为公共资源交易区域。
(二)功能分布
1、五楼:开标区域,基本帐户备案,交易员IC卡办理,投标保证金办理
2、六楼:办公区域
3、七楼:评标区域
(三)联系电话
法规科:0574-65131818
监管一科(建设工程):0574-65131812
监管二科(政府采购、土地出让、产权交易):0574-65131811
 
 
 

地址: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 联系电话:0574—6513182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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